一、投诉对象
    在浦东新区高行镇范围内受环境污染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受理范围
    1、检举、揭发、控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环境权益的行为;
    2、依法提出其他有关环境信访的事项。


三、投诉形式
    来访具体部门高行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四、办事依据
   (1)《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
   (2)《上海市信访条例》
   (3)国家环境保护部[2006]第34号令《环境信访办法》


五、受理程序
   (1)来访、来信、来电登记;
   (2)对一般信访件直接现场调查处理,并答复投诉者;
   (3)对局以上领导的批示信访件,配合环保处调查处理;
   (4)发现污染事故: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上报环保局依法查处。


六、办事期限
    一个月


七、受理部门
    高行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受理地点:东靖路1801号
    联系电话:68975093、68975055
    联系人:王宗泉、顾振兴
    监督电话:镇人大 68975108
                   镇纪委 6897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