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被犬及有关动物咬伤、抓伤或被可疑犬舐过粘膜者。
二、服务内容:
1.轻者,直接到上级指定的医疗单位(浦东新区人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东方医院、公利医院、浦南医院)处理
2.重者或有生命危险者,到就近的医疗机构紧急处理后再转送指定医院
3.经指定医院处理,余下的疫苗按注射单上的日起到所在地段医院或卫生院继续注射
4.给予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交待狂犬疫苗注射器间的注意事项等有关问题
三、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卫生局沪价行(1996)第211号、沪卫防疫(1988)字第8号制订的《浦东新区卫生防疫站常用(新)收费标准摘录总》进行收费。
四、门诊地址、开诊时间:
1. 浦南医院犬咬门诊(浦东南路2400号)。
2. 川沙镇北城壕路110号新区防疫站一分站咬伤门诊,每天8:00 17:00。
3. 高桥镇欧高路128号新区防疫站二分站(外高桥院内)犬咬伤门诊,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0342465
邮编:200129
负责人:张秀英、朱渭萍